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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7-08-29 22:10:00

为使我校在人才竞争中获得一定优势,真正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教学科研队伍,制定如下政策:
    一、基本条件
    1、引进的教师应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工作中善于创新,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引进的硕士毕业生年龄要在35周岁以下,其它各类人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二、优惠政策
    对来我校工作并签订5年协议的教师,学校将分别提供以下优惠政策:

人才类型 优惠政策
校内津贴(万元/年) 市政府津贴 万元/年 科研启动基金(万元) 安家费(万元) 住房补贴 (万元) 配偶生活补贴 (元/月) 其它
特聘教授 15 1.2 50-100 10 提供140m2住房 学校安排工作 面议
博士生导师、具有博士学历的教授,能够担当重点学科带头人 3.5-4.5 1.2 10 10 10 500
具有硕士学历的教授、具有博士学历的副教授,能够担当学科、专业带头人 2.5-3.5 教  授:1.2 副教授:0.6 8 8 8 400
博士毕业生或具有硕士学历的副教授,能成为学科、专业学术骨干 1.5-2.5 副教授:0.6 5 6 7 300
紧缺专业硕士毕业生(国家重点大学毕业,第一学历为统招本科) 0.4-1 —— 1 3 ——  
说明: 1、校内津贴(含岗位津贴、课时津贴及奖励津贴)不低于表中所列数额,并按引进人才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被聘重点岗位级别予以兑现;        2、对引进的人文社会科学及管理学科人才上述科研启动基金减半;        3、特聘教授配偶学校负责安排工作,2-4类人才配偶如为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学校负责安排工作;本科以下学历,学校负责推荐工作,在未找到工作以前按表中所列标准享受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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