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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云南个旧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公告〔2007〕第2号
发布时间:2007-09-11 20:45:00
根据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2007〕9号)文件精神,为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事业单位的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整体素质,遵循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个旧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07年9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对象
1、本次公开招聘为针对岗位的选拔考试。具备国家承认学历中专及其以上毕业生,年龄为18周岁至35岁周岁(1972年9月30至198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2、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详见《个旧市200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人事部、省人事厅《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体检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岁周岁以下(1972年9月30至198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符合各岗位的年龄要求。
5、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包括学历、专业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党纪、行政处分但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国家有规定不能应聘的;
6、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地点、时间及方法
(一)报名地点:个旧市人民小学多媒体报告厅
(二)报名时间:
2007年9月22日(星期六、一天)
上午8:30 —— 下午5:00
(三)报名方法:
1、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户籍证明或应届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或当地人事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等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及近期免冠五分相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报考的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代码)到指定地点报名。只能由本人报名,不得请他人代报。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要求用A4纸复印)。
2、若本人现用名与身份证或其它证件的名字不符合者,由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报名时,需向报名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在考试时使用与所携带的证件相同的名字参与笔试、面试。
四、报名资格审查
1、每个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派专人,按照公开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考者必须承诺所携带证件的真实性,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自报名起至录用后的任何时间,录用主管部门均可取消其报名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己承担。
3、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设置开考比例限制,各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到开考比例限制方可开考。若报名工作结束后,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计划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限制的,相应递减录用人数。对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限制的已报名人员,可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前提下,改报其它岗位。
具体开考比例限制规定如下:
①报考市属事业单位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岗位的,须达到1:2的开考比例,方可开考。
②报考市属事业单位大专、中专学历要求岗位的,须达到1:3的开考比例,方可开考。
③报考乡镇所属的事业单位的岗位,须达到1:2的开考比例,方可开考。
4、本次招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的,仅限持有《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原件的毕业生报考。不能提供上属证件之一的人员,不能视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
5、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凡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仅限于符合该专业毕业的人员方可报考该岗位。
五、笔试组织的方式、内容及时间
(一)笔试组织:
笔试工作在市人事局的安排部署、监督、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只作为取得面试的条件,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二)笔试内容及时间:
1、笔试:满分为100分。参考用书为云南大学出版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用书——《公共基础知识与应用知识教程》。
2、考试时间为2007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
3、考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07年9月26日。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领取准考证。笔试时,报考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现用名与所持证件姓名不符的,须携带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5、各单位笔试成绩于2007年9月29日下午17时前上报市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
六、面试人员的确定
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具体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比例如下: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按1:2(含成绩并列人员)确定进入面试考试人员名单;报考市属事业单位大专、中专学历要求的岗位,按1:3(含成绩并列人员)确定进入面试考试人员名单;报考乡镇所属的事业单位的岗位,按1:2(含成绩并列人员)确定进入面试考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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