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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招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信息
发布时间:2007-09-13 10:59:00
  为进一步加
强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团市委、市青教办借鉴香港青年空间的建设模式,正在我市开展青少年空间试点建设工作。青少年空间将建设成为立足社区,适应青少年成长多样化需求,为青少年快乐成长提供综合性服务的非营利性活动场所。根据青少年空间规范运营、持续发展以及为青少年提供规范、专业服务的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19名。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青少年事务社工”)将以“助人自助”为宗旨,以青少年空间为工作平台,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知识、技能和方法,围绕社区青少年成长发展需求开展相关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指导思想
  招聘工作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探索建立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完善我市专兼职相结合的青少年工作人才体系,进一步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二、招聘职位
  此次招聘岗位共计19个,具体情况如下:
  市青少年空间管理办公室督导主任2名;
  江岸区青少年空间副主任1名,干事1名;
  江汉区青少年空间副主任1名,干事2名;
  汉阳区青少年空间干事2名;
  武昌区青少年空间干事2名;
  青山区青少年空间副主任1名,干事2名;
  洪山区青少年空间主任1名,副主任1名,干事3名。
  三、招聘条件
  招聘上岗的青少年事务社工将作为青少年空间核心工作力量,负责青少年空间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工作,推进各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拟招聘的青少年事务社工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才兼备,热爱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青少年服务的奉献精神;
  2、截至2007年12月31日,年龄在18—45周岁,身体健康;
  3、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
  4、热情谦和,善于与人沟通,有亲和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5、具备社会工作、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法学等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社会工作能力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并经体检、政审合格后方可录用。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07年9月12日—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应聘人员根据应聘岗位到相应单位进行现场报名。具体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如下:
报名单位 报名地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团市委 汉口天门墩91号  汪  峰  85499742   13659874844
 
江岸团区委 江岸区六合路1号 李  征  82738322   13006180954
 
江汉团区委 江汉区民主一街21号 任  顺  85821934   13971509977
 
汉阳团区委 汉阳区汉阳大道123号 兰永杰  84778714   13517280550
 
武昌团区委 武昌区中山路307号 纪  烨  88936078   62657717
 
青山团区委 青山区冶金大道3号 杜亚玲  68865144   63580266
 
洪山团区委 洪山区珞狮南路318号 李良蓉  87678610   13886194736
 
  3、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武汉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报名表》(点击下载)一式两份(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5)近期同版1寸正面免冠彩色登记照3张。
武汉市青少年空间管理办公室(筹)
二○○七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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