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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北京丰台区军队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7-10-05 13:20:00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有关规定,按照《丰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为满足我区军队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丰台区民政局定于2007年9月3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丰台区非农业户口人员;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证书;
(五)年龄一般在35周岁(197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未领取自谋职业抚助金的随军家属可适当放宽;
(六)同等条件下从事过民政工作的人员优先。
二、招聘岗位
1、管理岗位:28名。专业要求:经济、会计、计算机、法律、行政管理。
2、工勤岗位:2名。专业要求:法律、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有3年以上驾驶工作经验。
三、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集中报名、当场审核资格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07年10月8日(周一)
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30
(二)报名地点:圣地苑宾馆(原丰台饭店)四层小会议室
1、地址:丰台区北大街3号
2、乘车路线:335、937专线、349、836、809等公共汽车北大街站下车。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可从丰台区政府、丰台区人事局网站下载);
2、身份证、户口本、毕业(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3、同底版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证书等符合招聘单位所需条件的其他材料。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
报考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报名信息,并在报名表“诚信栏”签名确认。
(四)报名流程
填写报名表——〉 招聘单位初审盖章——〉 区人事局复核盖章——〉
“交表处”提交报名表——〉 填写《报名汇总表》——〉 领取准考证通知单
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该岗位不纳入本次招聘计划,所涉及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其它适合岗位进行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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