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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广东广州市公安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
发布时间:2007-10-28 00:21:00

广州市公安局2007年招聘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公告
经批准,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15名(详见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形式
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供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广州市城镇居民户口(不含从化市、增城市)的人员,失业人员报考需提供失业证,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2、文化程度:高中以上学历。
3、报考年龄:男性,18周岁至35周岁(1972年10月1日以后至1989年10月1日以前出生);女性,18周岁至30周岁(1977年10月1日以后至1989年10月1日以前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肝功能正常,HBsAg呈阴性。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5、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7年11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4:00时。
(二)报名地点:广州大道北同和东坑市公安局警察训练部警体馆。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证、毕业证、计生证明、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如有劳动手册、上岗证及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应一并携带(相关证件请备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接受委托报名。

四、考试内容、时间、地点及面试和体检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岗位技能测试;所有岗位均需进行相应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时间与面试一并进行。
(一)笔试(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查报考者的基础文化知识,包括高中以上文化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2007年11月10日(星期)上午9:00—11:00时;
地点:警察训练部。
(二)面试与岗位技能测试
面试与岗位技能测试对象依各岗位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并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分别确定(报考人数少于面试对象人数的岗位,按报考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岗位技能测试采取闭卷和实操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结合岗位技能测试一并进行。
面试和岗位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待定(由广州金盾网公布)。
(三)体检
体检对象按笔试成绩占50%,岗位技能测试占20%,面试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在60分以上并从高至低排序,并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
体检时间和地点:待定(由广州金盾网公布)。
五、聘用
经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不合格的,可依成绩递补人选)。考生经考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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