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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广东江门鹤山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7-10-05 12:41:00
鹤山市2007年度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江门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组织鹤山市人民医院等16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职位:
16个事业单位共招聘职员102人,具体见附表1。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招考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三种。“应届毕业生”是指2008年毕业的普通 高、中等院校毕业生(不含暂缓就业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是指普通高、中等院校已经毕业的毕业生(含已就业和暂缓就业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已取得 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但不含应届毕业生)。
报考者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报名及考试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0~12日共3天。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鹤山市卫生局办公室(鹤山市沙坪镇小范街4号)
联系电话:0750-8807898
报名要求:按照公告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资 格证、计生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 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专业),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可由他人代 报名。
报考费:每人80元。
(二)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报考办公室职员职位的,只考《公共基础知识》一科。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等方面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相关工作岗位的有关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相关工作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
2007年10月27日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
2007年10月27日上午10:00-12:00《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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