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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河南信阳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7-09-15 12:53:00
 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为市直32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0名,其中公开考试招聘186名,考核招聘14名。现制定如下简章。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在职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信阳市常住户口或系信阳籍生源(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72年9月1日至1989年9月1日出生(18至35周岁),招聘单位有特殊要求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5、一般应具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直接进入考核招聘的人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属市级急需引进的高级专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07年9月24日至9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和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信阳市人才市场(地址:信阳市人民政府东侧50米)。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
      报名时填写《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并缴纳报名考务费80元。
      2、应聘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应聘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07年10月17日至18日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信阳市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等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试者在工作中必须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教育系统所属学校、林业学校、商业学校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两科;卫生系统所属医院、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医疗、医技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公共知识(包括医学基础理论、卫生法律法规等)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07年10月20日8:00——10:00公共基础知识;10:3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师岗位测试教育基本理论,医疗、医技岗位测试卫生公共知识)。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教育基本理论或卫生公共知识成绩)×50%;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教育系统所属学校、林业学校、商业学校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其他招聘岗位的面试方式和内容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岗位实际需要确定。满分100分。
      2、面试在市人事局指导下,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前各组织单位应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报市人事局审核备案。
      面试应成立面试考官组。面试考官组一般为7人,考官由用人单位、专业人员和上级部门成员组成,每个面试考官组用人单位考官不超过3人。人事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从市直面试考官库中选派人员担任面试考官。
      3、参加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确认,通过面试确认后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确认时,应聘者是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证件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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