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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信息
发布时间:2007-10-15 00:46:00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别设有质量监督检验、计量检定、衡器检定、特种设备检验等技术机构,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家和省统检计划的落实;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的监督检验;量值传递、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的定期检验等职能。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发[2006]14号)和《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2007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不含哈尔滨市质监局所属事业单位、黑河市质监局事业单位不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197名,现将招聘方案予以公布。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报名条件
    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凡符合各用人单位规定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详见招聘人员计划)。条件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其他具体条件要求见招聘人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10月24日至28日)
    1、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分别到本人所报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科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报名(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表附后)。
    2、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由用人单位设定),并提供以下材料:(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2)身份证(计算年龄截止日期为2007年9月30日);(3)近期小二寸彩色照片两张;(4)所学专业为相关专业的须提供专业课设置证明。报名时,由招考单位将各职位考试范围和确定的复习资料通知考生。
    3、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科对报考本系统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机构对报考本单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各单位将审查结果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审核备案。
    应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应当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特殊岗位的招聘,经省人事厅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由2008年教师招聘网-www.jiaoshizhaopinwang.com收集整理
    四、考试(11月18日笔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考试内容主要是招聘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相关内容。考试范围由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各职位特点确定。笔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招聘职位1:3比例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内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考试的组织: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考试。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组织本单位招聘人员的考试。考试工作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指导下进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3、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短缺专业人才,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4、计分:笔试和面试分别按百分计,累计分为考生综合得分,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招考职位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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