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学校招聘详情
2007年秋季江苏南通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7-09-10 18:23:00
江苏南通市市直事业单位2007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9月19日报名2007-09-10 01:22南通市市直事业单位2007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南通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它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符合本《简章》公布的岗位、专业、学历和相关条件,其中,应聘大专及以下学历岗位的人员,限南通地区生源或户籍;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9月至1989年9月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对象、专业、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07年9月19日(星期三)8:30-16:00;
(二)报名地点:江苏南通人才市场(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
(三)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本人或委托他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等材料,其中,市内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本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以上所有证件和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两份,所有证书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19日;
2、报名人员需填写《南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市人事部门一份,招聘单位一份),填涂《报名信息卡》一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报名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填报,对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市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4、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经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事部门批准,可改报考其他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基础和职业能力知识,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公文基础、职业道德等基本常识和职业能力知识,由市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命题、统一组织考试。部分专业技术岗位可增加专业理论考试,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定并命题实施。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计分。笔试以百分制计算。如进行专业理论考试的岗位,基础职业能力和专业理论考试成绩各按50%计入笔试总成绩;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07年9月23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由市人事部门在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和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依据公布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由市人事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情绪稳定性等;部分专业技术性较强、招聘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特殊岗位面试由市人事部门委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方案须经人事部门审核同意),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等;
4、面试成绩计算。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由组织面试的单位负责公布。
五、组织体检和考核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和录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员。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