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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山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7-09-08 00:13:00

公开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为做好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山东教育社招聘1人,山东省教学研究室招聘4人,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招聘1人。招聘岗位情况和招聘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可采取两种方式报名,一是直接报名,即携带报名材料,直接到省教育厅人事处报名;二是邮寄材料报名,即将报名材料以特快专递或挂号邮寄的方式寄至山东省教育厅人事处。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博士研究生,按特殊岗位组织招聘,应聘人员须以直接报名方式报名,不受理邮寄材料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中小学教师报名,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上述材料,以直接方式报名的,须携带原件,同时提交1套复印件;以邮寄材料方式报名的,提交复印件,不要寄原件。另外,填写《山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提交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博士毕业生报名的,需提交就业推荐书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以直接方式报名的,报名时间为9月29日至30日。以邮寄材料方式报名的,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30日(以邮戳为准)。
(二)资格审查。在报名时,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要求的,发给准考证。应聘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对以邮寄材料方式报名并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还要审查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等原件,经审查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单,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参加面试。
(三)考试、考核、体检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笔试、面试。山东教育社和山东省教学研究室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安排在10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等在准考证上注明。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指定应试复习用书。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超过笔试合格线的不足6人,按实际过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应聘职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等基本情况。面试安排在10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在面试通知单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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