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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四川都江堰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7-11-12 16:13:00
 都江堰市200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发〔2006〕11号)规定,经研究,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50名,其中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90名,其它事业单位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高等院校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现未就业的毕业生,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2008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不能报考;
(四)符合用人单位岗位专业要求的知识、技能等条件;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见《都江堰市200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07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含双休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都江堰市人才交流中心(都江堰市康复路76号,都江堰市委党校内)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1、考生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专业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本人档案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出具未就业证明。
  3、报名时考生填写《都江堰市2007年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并缴纳笔试考务费。
  4、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共计100元。
5、如系在成都市的服务西部志愿者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须提供所在区(市)县项目办出具的证明
   (四)领取《准考证》
  请于2007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凭身份证到都江堰市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审查及报考比例
  由都江堰市主考机关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笔试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该招考岗位,并于2007年12月10日在都江堰人才网予以公告,请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于公告之日起5日内,到都江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后果自负。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都江堰市人事局统一组织,面试由都江堰市人事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12月16日,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
报考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报考其它事业单位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满分为100分。
  5、在成都市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志愿者”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可按成都市的相关规定,享受加分政策。加分是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在两科之和的基础上加分。  
6、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日内在都江堰市人才网、都江堰市人才交流中心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比例为1:2,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于2008年1月4日至1月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在都江堰市人才交流中心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费80元/人。
七、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
报考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报考其它事业单位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面试成绩、总成绩于2008年1月16日在都江堰市人才网和都江堰市人才交流中心公示。依据招考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负担
(二)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内容为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核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于2008年1月31日前报主考单位。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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