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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重庆市市属事业单位第四季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7-10-06 14:36:00
重庆市市属事业单位2007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主管部门审核、重庆市人事局审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简章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个事业单位的377名工作人员(详见《重庆市市属事业单位2007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请查询重庆人事人才网上报名流程,并下载《一览表》选报岗位。报名时间为2007年10月10日—15日。
特别提醒:报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勤人员岗位的考生,还须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专业科目测试报名。详见《一览表》。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除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二)《准考证》打印及使用: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07年10月30日9:00-11月3日登录重庆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工勤人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的部分内容。公共科目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初定于2007年11月4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报考事业单位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其公共科目笔试按有关规定加5分;在与其他考生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范围。考生加分资格,由市级主管部门审查确认。
(二)专业科目测试
职员岗位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工勤人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岗位的基本知识和工作技能。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勤人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确定内容并组织实施。专业科目分值100分。
职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初定于2007年11月4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地点及方式见《一览表》。
(三)面试
面试在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布一周后,由上级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市人事局负责指导、监督。
面试比例为1:2或1:3,具体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视拟招聘岗位实际报考人数多少确定。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须持有关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等见《一览表》。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由2008年教师招聘网-www.jiaoshizhaopinwang.com收集整理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含加分)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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