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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重庆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公招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7-11-08 01:46:00
重庆市水利局2007年第三次公开招聘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的有关规定,经重庆市水利局研究,并经重庆市人事局审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6名(见附件1《重庆市水利局2007年第三次公开招聘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中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六)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八)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聘用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方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分岗位竞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重庆市水利局组织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完成。凡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者,选择一个岗位并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报后以邮件形式提交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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