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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湖北省鄂州市市直学校招聘教师信息
发布时间:2008-05-22 21:13:00

 为了深化我市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充实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教师。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岗位

学 科

岗位数

层 次

高中

初 中

合计

语文

7

2

9

数学

7

2

9

外语

10

2

12

物理

2

1

3

化学

4

 

4

生物

3

 

3

历史

2

2

4

地理

3

 

3

政治

1

 

1

音乐

1

1

2

小 计

40

10

50


二、招聘范围对象
 1、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含非师范类院校师范专业,下同)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市直中小学在册在岗(经市教育行政部门调入、分配或同意招聘的人员)未入编人员;

 现教育系统在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

   4、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毕业生,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2、市直中小学在册在岗(经市教育行政部门调入、分配或同意招聘的人员)未入编人员,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196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岗位条件

  1、初中教师应聘对象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合格证。

  2、高中教师应聘对象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合格证。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报考者须持所报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件(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市直中小学在册在岗未入编人员还应由学校出具工作证明、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政治思想表现等证明材料,市教育局审核并提供个人档案。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由市人事局和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人事局核发准考证。

 2、报名时间: 2008年5月27日--5月31 日

 3、报名地点:市人事局办公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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