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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湖北师范学院教师招聘计划公告
发布时间:2007-12-03 01:54:00

一、学院概况[招聘计划人数见第二页]
    湖北师范学院位于湖北省黄石市,是一所省属综合性的本科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16个教学系(部)、35个本科专业,覆盖了文学、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七个学科。已建成5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创新团队、4个省级品牌专业、8门省级优质课程和4门省级精品课程。
    学校现有教职工1300余人,专任教师770人,其中教授94人,副教授178人;博士66人,硕士326人,教师中“楚天学者”特聘教授1人,湖北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8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8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曾宪梓教育基金奖获得者7人,省级跨世纪学科带头人7人,省级跨世纪学术骨干8人,入选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7人。
    学校图书藏量130余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到6800多万元,校舍总面积38.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近18万平方米。建有“生化分析技术”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通了校园网并被授予中国教育和科研城市(黄石)节点单位。
    2002年到2006年,学校获国家级科研立项2个,省部级立项174个,市级、校级立项和应用立项361个,立项经费达1576万元。教师出版学术专著、教材71部,发表论文4115篇,其中被SCI收录155篇、EI收录93篇,ISTP收录14篇。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40篇。“十五”期间学院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奖6项,其他科研奖项95项,获得专利2项,技术成果转让5项,应用成果被采用31项,直接经济效益6000余万元。学校与鄂东地区的研究所、医院、企业等普遍开展了技术协作,项目合同经费达410万元。2003年,学校被评为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
    学校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一万余人。近几年来,学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稳居湖北省高校前列,学校被评为“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毕业生良好的职业素质、扎实的专业基础,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和好评。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坚持“学校教育、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的原则,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切实注重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大力倡导“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健康为本、创新为魂”的“四为”校风,秉承“诚、毅、勤、敏”的四字校训,扎实开展校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营造了良好的育人氛围。学校被评为“湖北省文明单位”、“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湖北省高校理论学习先进集体”等。
    学校立足湖北,面向全国,大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战略,为把学校建成具有教师教育特色,多科性、实力强,在全国同层次院校中处于一流水平的省属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学院把师资队伍的建设,人才的引进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并已出台了系列旨在稳定和引进高职称、高学历人才的优惠政策。
二、优惠待遇
(一)学院引进的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1、给予一次性人才引进费100万元;
    2、提供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3、提供科研启动费100万元,专项用于来院开展科研工作。该项费用的使用按学院科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4、配备助手,组建学科梯队,在申报课题、出国学术交流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5、妥善解决配偶的工作调动;
(二)国家级学科带头人
    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或 “长江学者”等。其享受的优惠待遇有:
    1、给予一次性人才引进费80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费50万元,专项用于来院开展科研工作。该项费用的使用按学院科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配备助手,组建学科梯队,在申报课题、出国学术交流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4、妥善解决配偶的工作调动;
    5、提供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三)省级学科带头人
    学院引进的省级学科带头人,应是学院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并具有教授职称,是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其享受的优惠待遇有:
    1、给予一次性人才引进费30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费20万元,专项用于来院开展科研工作。该项费用的使用按学院科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在申报课题、出国学术交流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4、妥善解决配偶的工作调动;
    5、提供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四)博士、教授
    1、人才引进费(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教授、博士:15万元
       教授:12万
       博士:10万
       紧缺专业的副教授:3万元
       紧缺专业的硕士:2万元
    2、对于引进的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以实行低职高聘。没有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按副教授、紧缺专业的硕士按讲师待遇对应岗位津贴和业绩津贴。
以上人才引进费按签约年限分期支付,首期支付40%,中期支付30%,后期支付30%。
    3、特殊津贴:
       教授每月补贴500元,博士每月补贴300元
    4、计算机配置
       学院为教授、博士报销计算机、打印设备购置费1万元以内。所有权归学校所有。
    5、科研启动经费
      (1)引进的教授、博士、紧缺专业的副教授科研启动经费标准
           博士、教授:
                 理科:4万元
                 文科:2万元
     紧缺专业的副教授:
                 理科:2万元
                 文科:1万元
      (2)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通过科研立项,制订详细的科研计划,实行目标管理。
    6、配偶的工作安置
    教授、博士的配偶能够胜任高校工作的可以安排工作;如不能胜任高校工作且无正式工作者,学校采用津贴方式解决其后顾之忧,即学校凭有效证明,每月发给生活费600元,随教师本人的月工资发放。对后来再就业的,学校即取消补贴,下岗或待业情况每年核定一次。如其配偶达到退休年龄,生活费即予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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