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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湖北武汉工业学院教师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8-01-28 01:25:00

 武汉工业学院位于有“九省通衢”之称的湖北武汉市, 1951 年,在无产阶级革命家李先念同志关怀下成立,是全国最早一所培养粮食行业专门人才的学校。 1980 年组建武汉粮食工业学院,1993 年更名为武汉食品工业学院, 1999 年更名为武汉工业学院。学校曾先后隶属于原国家粮食部、商业部、国内贸易部, 1998 年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在半个多世纪办学实践中,学校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已建成为一所农产品加工与转化领域相关学科优势明显,以工科为主干,工、管、理、文、经、农等学科协调发展,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现有办学用地面积 74.7 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 43 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近 8000 万元,校园网络设施先进,图书馆馆藏文献总量达 109.4 万册,其中纸质文献 81.4 万册,电子图书 28 万册,是 湖北省优秀图书馆和湖北省研究级文献收藏单位。
  学校现设有 17 个教学单位,举办了继续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武汉工业学院工商学院)。作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拥有 11 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粮食、油脂与植物蛋白工程被评为首批湖北省有突出成就的创新学科; 1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13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19 个立项建设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 46 个本科专业,其中省级品牌专业 5 个,建设省级精品课程 8 门。目前,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近 13000 人,继续教育学生 7000 多人。
  学校拥有一支敬业爱生、潜心治学、从严执教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 1300 多人,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39.2 %,具有博、硕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71.6 %。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 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0 人,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 9 人,省(部)级中青年专家 18 人,湖北省“楚天学者” 2 人,湖北省教学名师 3 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 7 人,全国优秀教师 4 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 1 人,省(部)级优秀教师 10 人。学校聘请了包括 3 名院士在内的一批国内外有影响的专家、学者担 任兼职 教授。
  学校科研实力不断增强,特别是在农产品加工与转化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学科特色和优势。现拥有 1 个湖北省人文社科基地, 2 个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5 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十五”以来,先后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522 项,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 40 余项;出版著作、教材 235 部;发表学术论文 3850 余篇,其中被 SCI 、 EI 、 ISTP 三大检索系统收录 285 篇;发明专利 22 项;累计转让科技成果 200 余项;科研经费突破 1 亿元。学校被湖北省委、省政府评为“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
  学校面向世界,与美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荷兰、意大利等十几个国家建立了长期密切的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关系,先后与国外 20 余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建立了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关系。
  学校重视人才培养质量,主动适应社会需求,采取弹性学制、主辅修制、双学位制,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 努力培养知识结构合理、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 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近五年,有近 300 名学生受到省(部)级及以上表彰, 200 多人次获全国大学生“挑战杯 ” 、数学建模、电子竞赛奖。本科生一次就业率连续多年来保持在 93% 以上。
  学校通过以党风带教风、以教风促学风、形成优良校风,不断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十五”以来,学校党委被中央组织部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湖北省事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高校,连续十年获“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办学半个多世纪以来,学校秉承优良传统,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各类人才 4 万多人,他们以 能吃苦、能干事、能创业的鲜明特色 受到社会欢迎,已成为国家政治、经济、科技、教育等领域里的骨干和栋梁。
  半个多世纪的风雨与磨砺,半个多世纪的成就与辉煌,武汉工业学院始终与祖国的荣辱息息相关。在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承“明德、积学、砺志、笃行”的校训,继续弘扬“敬业爱校、艰苦创业、负重拼搏”的办学精神,努力建成国内知名、特色鲜明、部分学科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多科性大学,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08年度教师招聘政策
  一、招聘对象与要求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博士教授和博士副教授
  (1)学术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取得过有重要影响的研究成果。近五年主持过863或973项目的二级专题、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或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项目。带国家级项目来校工作或主持项目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的优先引进。
  (2)作风正派,身心健康,能全身心地投入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原则上为博士生导师。
  2、博士教授、教授、博士副教授
  (1)理论功底坚实,具有独立主持研究项目的经历和能力,取得过有影响的科研成果。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国家级项目的子项目等)。其中,具有教授职务的主持项目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
  (2)作风正派,身心健康,能全身心地投入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3、博士(博士后)
  理论基础、学术潜力、职业道德、协作精神、身体条件等综合素质良好,教学科研能力强,能全身心地投入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2008年重点引进在国外留学获博士学位或有一年以上海外学习研究经历的博士。
  4、硕士副教授
  综合素质良好,教学科研能力强,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二、工作和生活待遇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博士教授和博士副教授
  (1)带国家级项目来校工作的,按一定比例提供科研配套费或实验室建设费。
  (2)进校一年内成功申报国家级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或社科)基金项目、863或973项目等,根据实际进帐经费,按一定比例提供科研配套费。
  (3)视工作需要配备工作助手和学术团队。
  (4)提供三室二厅集资住房一套,一次性安家费16-20万元。
  (5)解决配偶工作、子女随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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