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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湖北武汉科技学院教师人才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8-01-09 03:08:00

一、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楚天学子”
(一)设岗学科
1、纺织机械
2、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3、服装艺术设计
4、纺织工程
5、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6、服装设计与工程
(二)招聘条件
1、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1)热心为我校服务,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富于合作精神;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45周岁以下,对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国外应聘者原则上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原则上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3年以上;
(4)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
(5)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6)具有较强的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7)保证在我校全职工作。
2、“楚天学子”
(1)热心为我校服务,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富于合作精神;
(2)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前述高等学校和国外著名研究机构任职1学年以上并获得突出成果,年龄在40岁以下;
(3)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能承担高水平的科研项目;
(4)保证在我校全职工作。
注:“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楚天学子”须经湖北省教育厅评审批准。
(三)工作条件及生活待遇
1、“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1)享受我校学科带头人的工资、津贴及福利待遇;
(2)聘期内另享受由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专项资金支付的10万元/年的特聘教授岗位津贴;
(3)提供校内120平米以上住房及20万元安家费;或提供相应安家费及购房补贴自行购买住房;
(4)提供科研启动费20万元,学科和实验室建设费100万元(按学校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并根据需要配备工作助手;
(5)在校内安排配偶工作;
(6)其他要求可以面谈。
2、“楚天学子”
(1)享受我校教授的工资、津贴及福利待遇;
(2)聘期内享受由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专项资金支付的3万元/年的“楚天学子”岗位津贴;
(3)提供校内100平米左右住房及10万元安家费;或提供相应安家费及购房补贴自行购买住房;
(4)提供科研启动费10万元,学科和实验室建设费30万元(按学校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5)在校内安排配偶工作;
(6)其他要求可以面谈。
二、校内“阳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及学科带头人
(一)招聘学科
1、重点招聘:纺织、机械、染整、艺术设计
2、其他:经管、人文社科、电子及计算机
(二)校内“阳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招聘条件
 1、国内应聘者原则上应具有教授职称,身体健康,能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身体素质,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年龄45周岁以下(对特别突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学术造诣高,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较大学术影响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科研成果丰硕;
4、治学严谨、为人正派、品德优良,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5、保证在我校全职工作;
6、符合湖北省“楚天学者”特聘教授岗位要求的,学校将推荐聘为“楚天学者”特聘教授。
(三)工作条件及生活待遇
1、“阳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1)在聘期内享受我校学科带头人的工资、津贴及福利待遇;
(2)聘期内另享受校内“阳光学者”特聘教授的岗位津贴5万元/年;在聘期内完成岗位职责任务,学校再给予每年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年超额完成的工作,另按学校教学、科研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3)提供校内120平米左右住房及15万元安家费;或提供相应安家费及购房补贴自行购买住房;
(4)提供科研启动费15万元,学科和实验室建设费(按学校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使用)50万元;
(5)在校内安排配偶工作;
(6)其他要求可以面谈。
2、学科带头人
(1)享受学科带头人岗位的校内津贴5万元/年;
(2)提供校内100平米左右住房及10万元安家费;或提供相应安家费及购房补贴自行购买住房;
(3)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6万元,理工科10万元;提供相应的科研及工作平台;
(4)在校内安排配偶的工作;
(5)其它要求可面谈。

三、教授
1、享受教授岗位的校内津贴3.4万元/年,
2、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紧缺专业教授提供安家费及购房补贴20-25万元,其他教授提供安家费及购房补贴16-20万元;提供过渡住房;
3、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4万元,理工科7万元;
4、视情况解决配偶工作。
5、重点学科、紧缺专业及科研成果突出者,相应待遇可面议。

四、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的副教授、博士后出站人员
1、副教授享受校内津贴2.6万元/年;未聘任到副教授岗位的享受2万元/年的校内津贴以及两年500元/月的补贴;
2、提供安家费及购房补贴12-15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3万元,理工科5万元;
4、重点学科、紧缺专业及科研成果突出者,相应待遇可面议;
5、由学校提供过渡房,若学校暂无过渡房,则提供400元/月的租房补贴;
6、符合条件者可以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破格申报和评审。

五、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人员
1、享受2万元/年的校内津贴以及两年500元/月的补贴;
2、提供安家费及购房补贴6-10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2万元,理工科4万元;
4、由学校提供过渡房,若学校暂无过渡房,则提供400元/月的租房补贴。
5、符合条件者可以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破格申报和评审。
6、重点学科、紧缺专业及科研成果突出者,相应待遇可面议。

武汉科技学院2008年教师招聘计划
院系 需求专业及方向 最低学历或职称要求 院系 需求专业及方向 最低学历或职称要求
教育部纺织印染工程中心 环境工程(水处理方向) 博士或教授 化学工程学院 轻化工程 博士或教授
微生物 博士或教授 应用化学 博士或教授
物理化学(电化学方向) 博士或教授 化学工程与工艺 博士或教授
机械工程 博士或高工 有机化学 博士或教授
教育部纺织新材料重点实验室 高分子材料(纤维方向) 博士或教授 电子信息学院 电力电子 博士或副教授
纺织工程 博士或教授 自动化 博士或副教授
计算机图象检测 博士或教授 电信、通信 博士或副教授
经济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 博士或教授 外语系 外国语言学、外国文学 博士或副教授
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 博士或教授 英语翻译、商贸英语 博士或副教授
系统工程、运筹学 博士或教授 法语 硕士或副教授
数据挖掘 博士或教授 人文学院 哲学、科学社会主义 博士或教授
数量经济学 博士或教授 思政、汉语言文学 博士或教授
物流管理、会计学 博士或教授 广告学 博士或教授
管理工程 博士或教授 新闻学、传播学 博士或教授
服装学院 服装设计、服装工程 博士或副教授 高等教育学、教育技术学 博士或教授
服装贸易 博士或副教授 中国近现代史 博士或教授
形象设计、服装表演 副教授 应用心理学 博士或教授
广告与视觉传达 副教授 法理学、诉讼法、国际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 博士或教授
皮革设计(制鞋) 硕士或副教授 艺术与设计学院 艺术与设计理论 博士或教授
机械设计、机电一体化 博士或教授 设计艺术学 博士或教授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 机械工程 博士或教授 环境艺术、工业设计 副教授
机械制造自动化 博士或教授 染织纤维艺术、动画 副教授
测控技术、工业工程 博士或教授 理学院 计算数学、应用数学 博士或教授
工业设计 副教授 外经贸学院 会计学 博士或副教授
力学 博士或教授 英语 博士或副教授
计算机学院 图形图像处理 博士或教授 物流管理 博士或副教授
虚拟现实、嵌入式系统 博士或教授 海关 副教授
人工智能 博士或教授 东湖校区 市场营销、企业管理 博士或副教授
多媒体信息处理 博士或教授 物业管理 博士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副高
环境与城建学院 生物工程、环境工程 博士或教授 电子商务、计算机 博士或副教授
环境科学 博士或教授 财政学/金融学 博士或教授
建筑环境与设备、给排水 博士或副教授 数学、英语 博士或教授
纺织与材料学院 高分子材料(纤维方向) 博士或教授 财务管理、会计学 博士或教授
纺织工程 博士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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