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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辽宁绥中县聘用大中专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8-09-11 01:16:00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8]36号)《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事厅、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辽宁省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生计划”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08]56号)精神,参照我县往年招聘教师方案,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凡绥中县生源户口在绥中县内、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毕业生报到证),采取直接聘用和通过考试择优聘用相结合的办法,充实全县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 二、聘用指标及范围 全县共聘用大中专毕业生323名。 1、直接聘用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126名。其中:2008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113名(2008年8月31日前到绥中县教育局报到的);2002年和2003年毕业的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7名;定向师范生6名。 2、考试择优聘用师范类毕业生177名。聘用范围是2004年至2007年中师、幼师、专科、2005年至2007年本科毕业生(含营口中专委培英语专业和2005届郑州师专委培小教和小教英语专业毕业生)。具体专业聘用指标根据实际报考人数的50%进行调整。不够1个专业指标的部分根据小数点后一位数字四舍五入确定专业指标。 3、考试择优聘用非师范类毕业生20名。其中,职专4名(焊接专业2名,机械加工专业1名,电工电子专业1名。此聘用指标参照一高中和利伟高中招聘教师的做法,由县职专在县人事局、教育局、监察局共同监督下到各大专院校择优招聘,具体要求和操作时间由职专确定);初中10名(数学2,英语2名,物理2名,化学2名,微机2名),小学6名(语文数学1名,英语1名,微机4名)。范围是2008年及以前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和2007年及以前毕业的专科毕业生。 三、聘用条件 1、政治条件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能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 初中教师: 师范类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专科后取得五大本科也可)。 小学教师: 师范类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营口中专委培英语专业按照师范类对待);非师范类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中专后取得五大专科也可)。 3、身体条件 按照师范院校招生体检标准,经县医院体检合格。 4、其它条件 五官端正,举止文明,普通话较好,口语表达流利、有条理。 四、聘用办法及程序 (一)直接聘用去向 直接聘用的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户口在农村的毕业生,根据学校编制、所学专业、学校急缺学科教师数量、家庭住址等因素,按照毕业生家庭所在乡镇学校、邻近乡镇学校的顺序聘用;户口在绥中镇的毕业生,根据学校编制、所学专业、学校急缺学科教师数量等因素,聘用到农村中小学校。 直接聘用的师范类毕业生如果不同意到指定聘用学校任教,取消其聘用资格,剩余指标调剂使用。 (二)考试择优聘用程序 1、报名办法 师范类毕业生根据学历和所学专业,按照所学专业聘用指标报名竞聘相应学科(中师和初中起点的专科毕业生全部报考小学相应学科;高中起点的小学教育、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报考小学语文和数学学科;高中起点的小教双语、小教科学双语、小教数学双语、小教英语、特教英语专业毕业生报考小学英语学科;高中起点的小教体育和小教体育双语专业毕业生报考小学体育学科;高中起点的其它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初中相应学科;本科毕业生除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报考小学语文和数学学科外,其它专业都报考初中相应学科;农学师资本科毕业生报考初中生物学科)。 非师范类毕业生根据学科聘用指标自主报名(非师范类毕业生有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不宜就读教育学类专业规定的,县招聘毕业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受理报名)。 2、考试内容 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学科的,考小学语文和数学两科;报考小学其它学科和初中所有学科的,只考所报学科内容。试题以竞聘学科现行教材为基础,增加范围和难度。文化考试成绩满分100分(考小学语文和数学两科的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为两科平均成绩)。应聘计算机学科的笔试成绩占50分,上机操作成绩占50分。 中学各学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小学各学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加分项目及标准 截止到2008年7月24日仍在绥中县内公办学校代课的,每满一学期加1分,按连续代课时间计算(在县内不同公办学校代课的,如果时间连续,代课年限连续计算。代课期间每学期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不予加分);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由全省统一招募服务辽西北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两年的加4分;被评为省级以上(含省级)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加5分。各项加分超过10分的以10分计。 所有加分方法都是在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加分。 4、面试要求 只对非师范类毕业生进行面试。根据文化考试和各项加分的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学科聘用指标的100%进行面试。如果面试不合格,按学科指标依次面试并录取。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口头表达能力、朗读能力和板书能力。面试满分30分,面试成绩2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记入应聘毕业生总得分。 5、录取办法 师范类择优部分: 直接按照文化考试成绩和各项加分的总得分,按照毕业生所学专业(合并录取的按照同一专业对待)聘用指标择优录取。如果竞聘同一专业指标的师范类毕业生总分相同时,按照代课加分、文化考试成绩、省优秀毕业生、具备教师资格证书的顺序择优录取;仍相同时,举行第二次考试,凭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如果报名考试人数等于专业和学科聘用指标时,文化考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录取;如果报名考试人数少于学科聘用指标时,剩余指标调剂使用。 非师范类择优部分: 根据文化考试成绩和各项加分的总得分,经过面试合格后,按照学科聘用指标择优录取。如果竞聘同一学科的毕业生总分相同时,按照代课加分、文化考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如果报名人数少于学科聘用指标时,剩余指标调剂使用(依此录取的非师范类毕业生仍要参加聘用学校组织的试讲,试讲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所有择优聘用毕业生按照文化考试成绩和各项加分的总得分、结合应聘毕业生本人意愿、根据学校学科聘用指标具体确定聘用学校。如果应聘毕业生不同意到聘用学校任教,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所学专业聘用指标,依次择优补充录取。 五、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1、择优聘用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全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不合格者解聘;合格者正式聘用为公办教师。试用期间,享受县内公办教师待遇。所有聘用的毕业生工资执行绥中县毕业生分配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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