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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8-01-15 00:48:00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是上海市唯一一所培养应用型警务人才、服务上海平安建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创建于1949年,建校已五十余年。跨入新世纪,学校创新办学理念,深化院校改革,注重内涵发展,提升办学质量,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100所立项建设单位之一,是目前列入国家重点教育建设项目的唯一一所公安职业院校。学校主要承担全日制高等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等工作,学校分为两个校区,环境优美,设施先进,投资5.7亿元的浦东校区扩建工程也于2007月竣工,一所现代化的警察院校矗立于浦江之畔、东海之滨。
  根据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发展实际需要,结合现有岗位需求,于2008年1名派遣人员前往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具有良好的品性,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973年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应聘条件可适当放宽,详见《2008年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派遣人员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6、 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
7、 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资格的条件和工作能力。其中,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者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详见《招聘简章》) 
(一)具体招聘岗位查询 由2008年教师招聘网-www.jiaoshizhaopinwang.com收集整理
2008年1月11日名派遣人员到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工作,具体岗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简章》。从2008年1月11日)和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shpc.edu.cn://www.shpc.edu.cn(二)报名方式
1、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邮寄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可在上海雇员招聘网( http://61.152.159.226:8080/)下载《2008年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派遣人员应聘信息表》,填写后邮寄至中山西路620号四楼A),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应聘岗位。报名时间为2008月11-17日(以邮戳为准)。
2、   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及拟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填写一个应聘岗位。愿意接受岗位调剂的,可在应聘表格上注明。
3、   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者须按照公布的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08年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派遣人员应聘信息表》,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应聘考试、面试方法和内容
1、 本次应聘考试分笔试、技能测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职业心理测试》;技能测试科目根据具体应聘岗位确定。应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 应聘笔试时间初定于2008年1日,地点在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浦东校区。参加应聘考试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书材料等。
3、 应聘考试内容:此次应聘考试内容根据不同的岗位分类和具体岗位要求,笔试由《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职业心理测试》组成,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都必须参加;技能测试由“招聘岗位说明”中“岗位主要工作”、“任职资格条件”所涉及的专业知识组成,按应聘岗位分别进行考试。
4、 面试:根据笔试、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内容根据应聘具体岗位确定;面试时间初定于2008年1日,地点在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浦东校区。
1、 根据笔试、技能测试成绩,由上海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在上海雇员招聘网( http://61.152.159.226:8080/)公布应聘者参加面试的名单。
2、 根据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按1:1.13、 综合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以及体检和综合考察的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上海雇员招聘网( http://61.152.159.226:8080/)上公示三天。
4、 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经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岗前培训合格后,由上海雇员才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指定的岗位上工作。派遣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试用期考核。工作地点在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浦东校区。(地址:浦东新区高桥镇新沙泥滩115号)  
平均月薪下限为《招聘简章》内“招聘岗位说明”公布的各岗位薪酬,试用期薪酬按80%标准发放。公布的各岗位薪酬标准均含个人应缴纳的“四金”和个人所得税,但不含节假日补贴、业绩奖励等收入。派遣人员工作后可根据工作年限、业绩表现晋升薪金等级。
  人才服务公司: 62334943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28957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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