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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四川行政学院教学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7-11-23 18:41:00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四川行政学院
招录教学及教学管理人员公告
根据我校(院)教学及管理工作需要,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的有关规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于2007年12月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教学及教学管理人员共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学校简介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是省委、省政府直属的特殊事业单位,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是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学校,也是进行党的理论研究和行政管理研究的重要部门。学校(院)现有高级职称14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7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7人,省突出贡献专家3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4人,博士及在读博士30人。学校座落在景色怡人的杜甫草堂风景文化区附近。
我校(院)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轮训为主,学位研究生和研究生教育、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党校函授教育、能力素质教育“五位一体”的办学格局。我校(院)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全国党校系统最早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级党校,现有6个专业的硕士授予权。我校(院)也是首批加入全国党校卫星远程教学网的省级党校,办有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大型综合类理论刊物《理论与改革》,并被评为中国政治类核心期刊,同时办有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四川行政学院学报》和《四川党校报》等报刊。我校数字图书馆建设快速发展,现藏书46万余册,中外报刊7万余本,所有馆藏资源均已实现数字化,在2005年全国党校数字图书馆建设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图书馆”。
学校主办的四川管理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国家教育部审核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层次的学校。学院创建于1983年,原名四川行政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校设有:资产评估与管理、金融与证券、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社区管理与服务、旅游管理、电子商务、会计电算化、计算机应用技术、图形图像制作等20个专业,现在校学生3700人。建校以来为四川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级管理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二、 招录专业、人数、岗位和要求

职位编号 专业方向 需要数量 学历要求 岗位及要求
1 产业经济学 1 博士 承担教学科研工作。在核心期刊正刊上至少有2篇以上产业经济文章
2 社会学 1 博士 承担教学科研工作。本科应是中文专业
3 宪法和行政法学 2 博士 承担教学科研工作
4  公共卫生 1 博士 承担教学科研工作
5 资产评估 1 硕士 承担管理职业学院教学科研工作
6 旅游管理 1 硕士 承担管理职业学院教学科研工作
7 计算机网络技术或图形图像制作 1 硕士 承担管理职业学院教学科研工作
8 计算机软件 1 硕士 在信息技术部承担平面设计、网页设计、 网站建设、维护与管理
9 计算机软件 1 硕士 在图书馆承担数字图书馆建设工作
10                                    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 1 硕士 在图书馆承担文献资料开发和研究
11 教育管理 1 硕士 承担管理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工作
合计   12    
三、招录范围
   面向全国招录,报考人员不受身份的限制。
 四、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本岗位工作;
3、具有符合本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身体健康;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07年12月 5 日至2007年12月 7 日止
2、报名地点:成都市光华村街43号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 行政办公楼312室(乘17路、503路、309路公交车至光华村街站)
   3、报名手续: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能说明身份的证明。
   4、资格审查:由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结果请于12月14日起登录蜀光网查询(http://www.scge.gov.cn/)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指导用书为四川省事业单位公招考试用书。笔试、面试均由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组织。《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后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我校时,每工作满1周年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规定的,不累加。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在12月26日之前将有关证明材料报学校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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