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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温州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8-28 02:06:00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市33家事业单位84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08年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8年9月3日至4日,上午9时—下午16时30分。
(二)报名地点温州市人才大厦(学院中路5号)三楼。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和近两年内考核称职以上等相关证明。其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07-2008届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就业协议书,定向生、委培生还须持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交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3张;
3、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登陆温州人才网下载www.wzrc.net),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  
4、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5、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
6、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08年9月5日;
7、招考专业(岗位)报名资格审查的原则按《2008年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执行(详见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
8、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08年9月16日至17日(上午9时—下午17时),到温州市人才大厦(学院中路5号)三楼领取准考证,并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7号)精神,缴纳考试考务费40元。
四、笔试笔试时间:2008年9月20日上午9:00-11:00。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部分岗位需增加专业知识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以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市场经济基础知识、管理基本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2007年7月至2008年8月重大时事为主要内容,考试复习用书为《浙江省人事考试参考用书》(2008年版)。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增设专业知识笔试的,其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各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具体面试人员名单请于2008年9月29日前登陆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查询,并按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由招聘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技术工人岗位(含工勤岗位)可简化面试程序,只实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若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招聘单位同级人事部门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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