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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浙江海盐县教育局教师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7-11-30 00:57:00

  一、制定方案。局根据2008年全县中小学所需教师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招聘范围、考核办法等内容制定2008年新教师招聘方案,提交县机构编制、人事部门核准。
  二、发布公告。招聘方案经核准后,由局在海盐教育网、海盐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三、组织报名。毕业生报名由局人事科负责。报名时间不少于7天。应聘人员应按照岗位条件和要求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笔试。
  四、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招聘幼儿教师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幼儿教育指导纲要》等;招聘小学教师为教育学、心理学及课程改革等;招聘中学教师为教育学、心理学及课程改革,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后,一般以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将面试人员名单在海盐教育网上公布。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予以淘汰。
面试具体工作由局组织安排。每个学科小组面试专家不少于5人,学科专家应根据面试人员的学科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作出综合性评价。
  3、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五、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六、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局统一组织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以及毕业生的学业成绩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等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海盐教育网、海盐人才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就业协议。
  八、聘用。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教育局与受聘人员(必须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专业对口的非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须有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按有关规定在正式通知签约10天内签定聘用合同,逾期不签约者作放弃处理。受聘人员的人事关系由学校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第二年经考核合格转正后,人事关系转入学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原聘用合同,档案转县人才中心。
海盐县教育局200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07年12月15-2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海盐县教育教育局人事科(武原镇绮园路62号)。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等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资料,还必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2008届毕业生提交2008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包括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007年以后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8年毕业生可由毕业学校出具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专业对口的非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入学前户籍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海盐县教育局2008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种类型学校(指高中含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初中、小学)的一个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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