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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浙江杭州市拱墅区消协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10-16 01:02:00
为进一步加强拱墅区消费者维权工作的力量,保证工作人员的质量,区消协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数
本次招聘的岗位是消费者维权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持有杭州市区户口(不含萧山、余杭);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法学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招聘公告
委托拱墅区人事局通过“拱墅人才网”向社会公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5日——2008年10月17日
2、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从网上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好后将《报名表》发到指定邮箱(
nancycjcj@sina.com)。

 


收到报名表后,由拱墅工商分局人事科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人员,将发给准考证。如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总分100分,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成绩不到60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及岗位所需要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08年10月22日下午2:00—4:00。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拱墅人才网”公示。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08年10月20日(星期一)。领取地点:杭州市工商局拱墅分局人事科(杭州市长乐路20弄25号三楼)。
请各位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免冠一寸彩照二张,准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候。
2、面试主要测试岗位相适应的实际工作能力。由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参与。在笔试上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六、体检
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内容按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消协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拱墅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办理进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571-88316133
联系人:崔靖靖
  拱墅区人事局   报名表(消费者协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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