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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浙江湖州师范学院辅导员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7-12-18 14:38:00
湖州师范学院2008年师资引进优惠政策
       特聘教授:给予购房补贴90-95万元,科研启动费10-14万元;享受特聘教授岗位津贴,每年人民币8-12万元(省特聘教授享受省津贴,学校1:1配套),同时发放国家规定的工资和浙江省补贴工资。除享受上述政策外,还可根据需要提供学科建设费(工科100万元,理科50-70万元,文科30-50万元)、相应的教学科研工作条件及配备助手等。
    省重点学科带头人和优势特色学科带头人:给予购房补贴55-60万元,科研启动费5-7万元;除发放国家规定的工资和浙江省补贴工资外,同时享受校内相应关键岗位津贴。
    校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重点学科方向负责人和校优势特色学科方向负责人:给予购房补贴49-54万元,科研启动费4-6万元;除发放国家规定的工资和浙江省补贴工资外,同时享受校内相应关键岗位津贴。
    教授:给予购房补贴43-51万元,科研启动费4-6万元;除发放国家规定的工资和浙江省补贴工资外,同时享受校内相应关键岗位津贴。
    博士学位的副教授:给予购房补贴27-32万元,科研启动费3-5万元。享受校内相应岗位津贴。
    博士或硕士学位的副教授(限紧缺专业):给予购房补贴16-21万元,科研启动费1-3万元。博士毕业生,进校后享受副教授岗位津贴。
注:
1.硕士研究生不列为引进对象,不享受以上引进优惠政策。但日语等紧缺专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给予租房补贴500元/月(2-3年)。
2.新进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下人员均由湖州浙北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采用人才派遣方式聘用,具体招聘事宜由我校负责。新进硕士研究生派遣期限为3年,年满考核合格者,可正常进编;对新进本科学历及以下人员,则长期实行人才派遣制。
3.海外归国的高层次人才和其他特别优秀的人才及成组引进的团队,采取协商的办法确定其待遇。
4.引进人才属特聘教授和学科带头人,其配偶工作学校负责安排;学科方向负责人和紧缺专业教授、博士学位副教授或博士的配偶,学校可酌情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其他进校人员的配偶,学校一般不解决工作。按以上政策明确需安排工作的配偶,配偶原始学历原则上为本科及以上。
5.学校负责帮助联系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的中小学入学问题。
6.副高和博士以上人才学校免费安排相应过渡住房1年。
7.引进人才优惠政策中涉及个人所得税的,均由引进人才本人依法交纳。
8.引进人才享受购房补贴者,不再享受湖州市住房货币补贴政策。
9.学校对引进人才实行合约管理。其中特聘教授在服务期内实行岗位聘任制,3年为一聘期,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博士和教授服务期为8年。
10.对于引进人才,若在服务期内调离本校,须按聘用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同时须将学校提供的购房补贴及科研启动费按所缺服务年限折算后退还学校,已调入本校的配偶亦应同时调离。
湖州师范学院2008年非教学岗位人员需求计划
序号 需求单位 需求人数 岗位 学历或职称 需求专业
1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1 教辅(实验员) 硕士研究生 教育技术学
2 理学院 1 教辅(实验员) 硕士研究生 物理学
3 信息工程学院 3 教辅(实验员) 本科及以上 电子科学与技术1电力电子与电气传动1网络工程1
4 生命科学学院 1-2 教辅(实验员) 本科及以上 药学或材料
5 医学院 5 教辅(实验员) 本科及以上 护理学2临床医学或基础医学3
6 医学院门诊部 4 教辅 本科及以上或中级职称以上 临床妇科1临床检验1临床口腔1放射1
7 图书馆 5 教辅 硕士研究生 图书情报学1、教育学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经济学1、遗传学1
8 文科实践中心 1 教辅 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类
9 网络教学中心 2 教辅 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类
10 外国语学院 1 教务员 本科及以上 相应专业
11 艺术学院 1 教务员 本科及以上 相应专业
12 保卫处 1 行政 本科及以上 消防
13 学生处 7 辅导员 应届硕士研究生 委托相关学院考察,所招专业见附表。
附:
2008年硕士研究生辅导员招聘指标
序号   名额 专业或方向
1 法商学院 1 物流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 人文学院 1 广告学、新闻学、对外汉语
3 外国语学院 1 英语
4 理学院 1 信息科学、物理学、数学
5 信息工程学院 1 信号与信息处理
物理电子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6 生命科学学院 1 药学、生物技术、材料学
7 医学院 1 口腔医学、护理学
说明:
(一)应聘者需提供本人学习和工作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证书复印件;教育科研成果目录和代表作复印件。应聘材料上请注明应聘岗位。
   (二)接面试通知后请随带原件前往,谢绝未接通知者登门。
   (三)辅导员须在以上规定专业范围内选择应聘人选,应聘者须为中共党员,有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本人有担任辅导员的志向。在学院接受专业面试、党总支考察后,按1:3的名额将拟聘用名单送学生处,应聘人须同时去学生处面试。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学士路1号   湖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    编:313000
联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2-2321557 、0572-2321126
由2008年教师招聘网-www.jiaoshizhaopinwang.com收集整理
传   真:0572-2321126
E-mail:renshichu@hutc.zj.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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