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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河南禹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7-02 17:42:00
河南省禹州市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市政府同意,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招聘一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凡进必考的原则; 2、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量和定向乡镇 1、岗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数量:初中教师100名,小学教师100名。 3、定向乡镇:磨街乡、鸠山乡、方山镇、苌庄乡、浅井乡、无梁镇、文殊镇、鸿畅镇、方岗乡、花石乡、神后镇、小吕乡、张得乡、范坡乡、顺店镇、山货乡、古城镇。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未经人事和教育部门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未经人事和教育部门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未经人事和教育部门派遣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已取得专科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本人未参与过“法轮功”活动,无违犯计划生育现象。 3、符合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所有招聘对象均可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4、出生日期在1981年元月1日后。 5、入学前户籍为禹州市户口(查看档案)、因结婚现户口已为禹州市常住户口(户口迁移截止2009年6月30日)或未取得禹州户籍但已在禹州市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的(截止2009年6月30日)。 6、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要求,并能适应招聘区域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四、报名所需材料及程序 (一)所需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档案、就业报到证(已交教育局、人事局的不再提供)。 3、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3日至2009年7月9日。 2、报名办法:报考者持所需材料到教育局招生大厅(教育局一楼)报名,填写有关表册并进行数码照相。 3、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豫发改收费[2007]1433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员需缴纳报名考务费40元,照相及信息采集费15元。 4、报名结束后,市教育、人事、编制、监察、公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考试资格。 5、报考者于考试前两天到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局办公楼四楼405房间)领取准考证。 6、报考初中教师岗位而笔试成绩未能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可持本次笔试准考证于2009年7月26日至7月27日到教育局第二次报名参加小学教师的公开招考(不收报名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7、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已参加面试而总成绩未进入前100名的报考人员,持本次笔试、面试准考证于2009年8月1日至2日到教育局履行第二次报名手续,或选择 参加小学教师岗位笔试,或直接参加小学教师岗位面试(其笔试成绩按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前100名人员笔试成绩平均数确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行政职业技能,以及担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笔试成绩保留二位小数。满分为150分。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办法 初中岗位面试人员确定办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2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小学岗位面试人员确定办法: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已参加面试而总成绩未进入前100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教育局履行第二次报名手续后,直接参加小学教师岗位面试;参加小学教师岗位考试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总人数为120人。 2、面试要求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保留三位小数。满分为150分。 (三)考试时间安排 1、初中教师岗位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09年7月20日上午9∶00—11:00,笔试成绩于7月25日向社会公示,面试时间为7月30日。 2、小学教师岗位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09年8月6日上午9∶00—11∶00。笔试成绩于8月11日向社会公示,面试时间为8月16日。 六、公布总成绩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总成绩(指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于2009年7月31日向社会公示。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总成绩(指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于2009年8月17日向社会公示。 七、体检 1、 确定体检人员。按照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1∶1。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在参加招聘的同类 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8月20日向社会公示,同时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2、组织体检。体检时间为 822。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3、公布体检结果。体检结果于8月23日向社会公示。 八、拟定招聘人选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对象,并向社会公示。 九、岗前培训 拟招聘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岗前培训采用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十、聘用上岗 1、被招聘教师必须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的分配并按规定时间到工作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可在参加招聘的同类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体检合格依次递补。 2、所聘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定向乡镇教育党总支,教育党总支安排所聘教师到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3、 所有聘用教师试用期为一年,定向分配到磨街乡、鸠山乡、方山镇、苌庄乡、浅井乡、无梁镇的聘用教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转正定级发放;定向分配到文殊镇、 鸿畅镇、方岗乡、花石乡、神后镇、小吕乡、张得乡、范坡乡、顺店镇、山货乡、古城镇的聘用教师,试用期间工资按见习期工资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 编制手续。聘用教师试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教师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三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 1、为保证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凡按特岗计划考试录取的“特岗教师”,我市本次招聘教师不再重复聘用。 2、本次考试中违规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执行。 3、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异议时,按高考的有关规定进行查询。 4、本公告中规定日期包含本数。 5、本次考试招聘教师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考试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设立专门的咨询举报电话:   0374—8880087    0374—8880097      未尽事宜,由考试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研究解决。                                       禹州市考试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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