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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云南腾冲县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7-09 23:57:00
云南省腾冲县200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腾冲县事业单位新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政治思想好、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 (三)报考人员必须是腾冲户口(与县人民医院签定了就业意向协议书的毕业生不受户口限制)。2007、2008、2009年毕业,持有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还未就业且专业对口的毕业生。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9年7月20日上午8:00―下午5:30。 (二)报名地点:腾冲县人才市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带居民身份证(无身份证需公安机关出示身份证明)或《户口本》(还未落户的毕业生可凭《户口迁移证》)原件、学历证原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原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县人事局组织实施。笔试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 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考《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读本》(100分)和“医学基础知识”(内容含《医学生理》、《病理学》、《药理学》、《解剖学》)(100分)。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卫生系统财会岗位人员考《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读本》(100分)。 (2)笔试地点:待定(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时间:2009年8月29日 上午09:00-11:00考《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读本》 下午14:30-16:30考“医学基础知识”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09年8月27日—28日。 领取地点:腾冲县人才市场。 (二)面试 面试在报名时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五、考核 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数,按各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考核。由县人事局和用人单位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考试合格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考核。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县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 (一)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 (二)在考试、体检、公示中如发现不宜聘用人员,由下一名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公示合格,按照招考岗位和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政府、市人事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西医临床岗位以外的医疗岗位,达不到招聘人数的,该岗位的指标自动转入西医临床岗位指标。 (三)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就业安置,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 (一)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人事部门或用人单位发出招聘事宜的通知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考生的各项表格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缺项,不得涂改。若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出现舞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整个招聘工作,请人大、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 腾冲县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5134474 举报电话: 中共腾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5136714   附表:     腾冲县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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