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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上海同济大学法学院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10-09-11 16:12:00

根据学院工作需要,经校级主管部门同意,现在校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正式编制),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从事学生工作。

二、应聘者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同济大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素质。

2、研究生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工作细致、耐心,责任心强。

3.英语六级(630分以上)以上,计慊僮魇炝罚煜じ髦职旃砑?

4.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乐于为广大师生服务。

5.有国外学历学位经历者应聘优先考虑。

三、应聘程序:

1.有意者请于2010年9月30日前将本人应聘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cdl@tongji.edu.cn,谢绝来电来访;

2.初审通过者将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报校人事部门审批;


4.按照同济大学相关人事管理制度录用。

四、工资及有关待遇: 

被录用者工资等有关待遇按照同济大学相关政策执行。

法学院

201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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