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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安徽蚌埠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教师(硕士毕业研究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0-03-04 21:59:00
2010年安徽蚌埠市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硕士毕业研究生)简章   为适应蚌埠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2010年蚌埠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教师(仅限硕士毕业研究生)。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 招聘条件及范围 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综合素质较高,符合招聘岗位及具体学校的要求;符合《安 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04年修订)》规定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研究生,要求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各招聘学校对于报考人员年龄、本科学历及所学专业、教师资格等具体条件要求 详见附件1,对紧缺专业和特别优秀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蚌埠地区在职在编教师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学科及人数 语文6人、数学7人、英语10人、物理3人、化学2人、生物7人、政治2人、历史3人、地理2人、音乐1人、体育1人、信息技术1人、心理学1人、教育管理1人、环境艺术1人、视觉传达1人、计算机网络1人,共计50人。 三、招聘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 1、所有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到各招聘学校办公室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可选择1所符合条件的学校报名,报名学校与最终录取学校不严格对 应,多选无效)。报名可采取现场报名或函报的方式进行(各招聘学校联系方式见附件2)。统一报名时间:2010年3月5日至3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并亲自进行诚信签名。报名初审仅对报考人员所填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其他材料在面试考核和聘用环节审查。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直至聘用资格。如某学科总体报考人员较少,低于招聘计划1:3比例,则所有通过报名初审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报考人员报名后于3月13日登录蚌埠教育网(www.bbjy.com) 查询是否通过报名初审。初审通过人员于3月19日集中到市教育局人事科,由市人社局按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用(45元/科),笔试科目为3科,计135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缴费的同时提交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由蚌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1、笔试日期及时间:3月20日(周六) 上午8:00-9:30 教育学心理学 10:00-11:30 学科知识     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分3科,总成绩为3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总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的依据,不和面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 3、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于3月21日在蚌埠教育网上公布。笔试后分学科(不分学校)按招聘计划总数1:5的比例划定分数线并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报考人员较少,低于此比例,则笔试成绩合格者直接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三)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考核前必须对入围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与面试报名同时进行,在3月22日之前完成。1)          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若条件要求或有则提供,条件要求但暂未取得者须提供所在学校或认定机构证明,并注明在2010年 8月31之前能够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历届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若条件要求 或有则提供,条件要求但暂未取得者须提供认定机构证明,并注明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能够取得)、硕士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          进入面试的入围人员,按报考学科和各招聘学校具体岗位条件要求,选择招聘学校报名参加该校的面试考核(每位考生可选择多所符合条件的学校报名面试)。面试报名的同时,由学校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报名人数与招聘学校学科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3:1,达不到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计划数。被取消计划数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学校的相应学科(如因某学科总体报考人员较少,低于规定比例,将不取消或核减计划)。3)          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或虽已通过资格复审但未能按时参加各招聘学校面试的人员,如无正当理由,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考核的组织实施 面试考核由各招聘学校制订具体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另行制订) (1)面试考核包括教学设计、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学设计15分,上课70分,答辩15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者方能作为初选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由各招聘学校自行确定。2)各招聘学校须在3月25日前完成面试考核工作。 3、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面试成绩(该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按所报考学校的学科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若出现 面试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如报考人员同时在两所及两所以上学校达到初选分数线,仅能选择其中一所学校被确定为初选人员。2)确定的初选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和政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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