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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共淮北市委党校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27 06:05:00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6号令),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共淮北市委党校教师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至1992年1月1日期间出生);
(四)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0年公开招聘中共淮北市委党校教师岗位简章》)。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研究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确认
1、报名方式和时间:此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淮北人事考试网,网址为:www.hb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0年4月29日9:00至5月5日16:00。
报考人员登录淮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在网上阅知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招聘中共淮北市委党校教师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和确认: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0年5月7日16∶00前登录淮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10年5月8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确认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4: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5月11日8:00至16:00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5月15日8:00至5月18日16:00从淮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共2科,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满分100分。公共科目内容主要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经济理论基本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公文知识、科技常识等。专业科目内容主要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具体见岗位简章)。
2、笔试日期:2010年5月2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笔试后,按公共科目成绩与专业科目成绩4:6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考生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有多名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程序。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该招聘岗位数低于4:1的,参加该职位笔试考生的成绩必须达到所有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0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在同岗位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试讲)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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