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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巢湖市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专业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10-08 02:55:00
市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公开招聘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施工安全、企业管理等相关咨询服务。 二、招聘人数2人。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市政、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应聘岗位工作。 四、报名登记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8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的正常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心办公室(巢湖市建委办公楼312室),向莹,0565-2314318。 (三)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请携带工作简历、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能证明工作能力的相关资料,提交《应聘报名表》二份(表格可直接在巢湖建设网站上下载)。 (四)资格审查:中心负责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验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如报名人数少于4人,中心可决定取消招聘或减少聘用人数。  五、招聘步骤及程序 采取笔试、面试、组织考核、体检、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为一张综合试卷,满分100分,主要是考察报考人员对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无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提纲。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根据招聘岗位专业特点,主要考查应聘者履行本岗位职责、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面试由有关方面代表组成5—7人的考评委员会,当场评定成绩。 (三)成绩合成。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按每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入围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组织考核、体检。由中心组织考核组,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聘用意见。统一组织体检,按1:1比例进行。 (五)决定聘用。中心自主择优聘用,劳动用工合同一年一订。对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内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由本人委托巢湖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管(也可以放在原单位或原代理机构不转)。待遇根据被聘用人员的学历、工作年限、职称等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
    六、其他事项 1、按照“精干高效、宁缺勿滥、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和德才兼备的招聘原则。 2、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心负责解释。    应聘报名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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