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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凤阳师范)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0-05-05 03:31:00
安徽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凤阳师范)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滁州卫校等十九家市直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我校2010年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面向社会,凡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本科学历考生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2年7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考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及以后出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告
招聘公告提前在安徽省人社厅网站、安徽人才网、滁州市政府网、滁州人事人才网、滁州日报等相关媒体和网站上发布,并在市内张贴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2010年5月4日—8日,每天8:30—17:00在滁州市人才市场(育新路228号,国际大酒店对面,会议中心东侧)现场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50-3047981。
2、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历学位及取得时间证明,聘用之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员须填写《滁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五张。
4、考生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小于3:1(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不受此限制)。对达到2:1比例的紧缺岗位,须经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开考。因报考比例不足而取消的岗位,其报考者允许在报名结束一天内改报其它岗位。
5、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按每科45元缴纳考试费用。
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享受减免费用政策。办理减免费用手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出具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提供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出具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提供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同时,需提供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件、材料(如户口簿等)。
6、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7、笔试考生务必于2010年5月20日-21日到原报名地点滁州市人才市场(电话:0550-3031755)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应聘本科生岗位考生需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包括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言语理解与表达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主要为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具体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类别详见附件一,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0年5月22日。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1:00《职业能力测试》下午:14:30—16:30《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滁城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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