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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市集美区工会招聘工会组织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7-09-16 19:39:00
根据《集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厦集人劳社[2006]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会工作需要,厦门市集美区工会拟公开招聘7名工会组织员。其中,派驻六个镇、街各1名,区工会机关1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报名对象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    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坚持正常工作。 
     3、具有厦门市集美区常住户口,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须附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厦门湖东路319号)开具的毕业证书认证证明。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均可报名。
     4、现在职区工会组织员资格条件放宽,均有资格参加报考,在同等条件下择优录用。
     二、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本人自愿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后择优录用。
     1、发布招聘信息(2007年9月14日—18日)。集美区工会在厦门市集美区政府网站(http://www.jimei.gov.cn)和厦门市集美区工会网站(http://www.gh.jimei.gov.cn)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先从厦门市集美区政府网站(http://www.jimei.gov.cn)或厦门市集美区工会网站(http://www.gh.jimei.gov.cn)下载《集美区工会组织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免冠2寸彩照4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审查结果通知本人。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按招聘简章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人数比例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报名结束后,统一于2007年10月10--12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3、报名时间: 2007年9月19--21日(上班时间)
     4、报名地点:集美区工会办公室(区政府东楼四楼)
     联系人:李丽勤、颜羡萍、 杨林 咨询电话:6063224、6681718
     三、考试形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1)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政治、行政能力、工会和劳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文写作等基本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发准考证时一并公布;(2)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为1:1的,面试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人员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在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策水平、理论素养、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等。考生面试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评分实行每位考官独立评分。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计算其它有效分的平均值,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设定的笔试、面试成绩的比例计算出考生的总分。总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同时根据报名岗位招聘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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