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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教师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7-11-03 00:52:00
关于公开招聘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教师的启事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与职责
职位:副教授或者讲师1名
研究方向:聚合物纳米医学
工作职责:承担学院分配的教学任务;加入光电及功能复合材料研究院“纳米生物技术”方向PI实验室,开展以聚合物纳米医学技术为平台的疾病(例如:肿瘤)诊断及治疗研究,重点研究用于疾病显像诊断、药物和核酸(例如:基因及siRNA)等的高效靶向传输及控制释放的聚合物纳米载体,以及生物医用聚合物材料的改性等。
三、基本条件和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具有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副教授或副研究员,或博士毕业后有2年以上国外高水平大学或其他科研机构的博士后科研经历。
4.外语、计算机水平:具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或其他外语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
5.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身心健康。
6. 教学科研经历: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国际研究动态,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能胜任高分子专业方向的教学工作以及聚合物纳米医学研究方向的科研工作。接受过良好的大学基础教育,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7. 学术水平:应聘前五年内或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工作业绩条件:
(1)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3篇,四大索引收录论文不少于2篇);或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 (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2篇,四大索引收录论文不少于1篇),并有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本专业教材(第二作者以上);(应聘讲师职位者条件适当放宽)
(2)国内应聘者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主持一项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内)参加一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一项横向项目或国际合作项目(研究经费不少于20万元);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三等以上(前三名以内)。(应聘讲师职位者条件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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