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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7-09-27 00:32:00
关于公开招聘旅游学院教师的启事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专业与职位
(一)专业:旅游管理
职位:教授1名
(二)专业: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营销、会展管理、俱乐部管理方向)
职位:副教授2名
(三)专业: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营销、会展管理、俱乐部管理方向)
职位:讲师3名
招聘条件
应聘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原则上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具有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教授或者有5年以上副教授任职经历(特别优异者可适当放宽年限)。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亦可;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在境外以外语撰写论文获得学位者可以免外语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6.学术水平:在应聘前五年内,需同时具备以下工作业绩条件:
① 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7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5篇[指在《旅游学刊》、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国外相应学术杂志(SSCI、SCI、或EI收录)发表的论文];或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3篇[指在《旅游学刊》、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国外相应学术杂志(SSCI、SCI、或EI收录)发表的论文],并有正式出版的高水平学术著作或本专业教材(独立完成、主编或第一作者)。
②主持一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内)参加一项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或二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主持一项国家级重点项目或重大项目的子课题;或主持一项省部级重大项目的子课题(项目等级以科技处、社科处审核认定为准);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以上奖励(前三名以内)。
③具有在拟聘专业从事本科教学工作与指导研究生的能力与经验,教学效果良好,能够承担两门以上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任务并指导研究生。
7.要求:能够常驻珠海校区工作。
应聘副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具有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原则上要求具有副教授职称或已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以上。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亦可;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在境外以外语撰写论文获得学位者可以免外语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4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6.学术水平:在应聘前五年内,需同时具备以下工作业绩条件:
① 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3篇[指在《旅游学刊》、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国外相应学术杂志(SSCI、SCI、或EI收录)发表的论文];或在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2篇[指在《旅游学刊》、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国外相应学术杂志(SSCI、SCI、或EI收录)发表的论文],并有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本专业教材(第二作者以上)。
②主持一项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内)参加一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一项横向项目或国际合作项目(研究经费不少于5万元);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三等以上(前3名以内)。
③具有在拟聘专业从事本科教学工作与指导研究生的能力与经验,教学效果良好,能够承担两门以上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任务并指导研究生。
7.要求:能够常驻珠海校区工作。
(三)应聘讲师职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原则上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具有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讲师或者有助教任职经历(对于应届博士毕业生不作要求)。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亦可;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具有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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