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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大学人类学系教师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7-09-21 14:31:00
关于公开招聘人类学系教师的启事
 因工作需要,拟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人类学系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专业与职位
专业(方向):考古学、人类学、民族学。
职位:教授1名、副教授1名、讲师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原则上为所申报学科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原则上要求具有教授职称或已担任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身心健康。
6.学术水平:在本学科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7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5篇),主持过国家、或省部级课题,在专门的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建树,具备从事高水平学术研究的能力,并能够独力承担本专业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的教学任务。
 (二)应聘副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原则上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具有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原则上要求具有副教授职称或已经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以上。
4.外语、计算机水平:具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或其他外语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身心健康。
6. 学术水平:在本学科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5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3篇),主持过国家、或省部级课题,在某些课题的研究上取得有学术价值的进展,具备从事学术研究的能力,并能够独力承担本专业硕士生和本科生的教学任务。
(三)应聘讲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原则上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具有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不做特别限定。
4.外语、计算机水平: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英语、日语、法语)并能运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
5.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身心健康。
 6. 学术水平:能胜任本专业方向的教学科研工作,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发表过学术论文,参与科研项目。通过文科基础课程试讲。
申请以上职务者已发表的论著和承担科研项目的数量应符合中山大学教师聘任规程所规定的标准。
四、应聘材料
(一)职位申请表
应聘者需提交中山大学教师职位申请表。
(请从http://www.sysu.edu.cn/2003/rczp/bgxz.htm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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