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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佛山调查队招聘辅助服务聘员公告[广东]
发布时间:2009-06-20 00:11:00
国家统计局佛山调查队招聘辅助服务聘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同意,我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服务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辅助服务岗位一,2名(性别不限)。 (二)辅助服务岗位二,1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愿意并有能力履行政府聘用人员义务; (二)大专以上学历,经济、管理、中文等相关专业; (三)佛山户籍,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时间截止2009年5月31日); (四)遵纪守法,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为人踏实勤奋,有责任心,善于沟通;普通话和粤语标准清晰,语言表达能力较强。 (五)辅助服务岗位一,要求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有机动车驾驶证照。 (六)辅助服务岗位二,需持有B1以上驾照两年以上,能熟练驾驶中型客车及各类小汽车。 三、聘员管理及薪酬 所聘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管理,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首次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能胜任工作者,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薪酬为:大专学历月薪20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月薪22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平均薪酬的80%标准计发。社保、医疗等按市政府聘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09年6月22日至2009年6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4:30。 2.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府大院13号楼303室,联系电话:83325177。 (二)报名要求:报名者按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驾照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1张贴报名登记表、1张贴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五、考试事项 (一)笔试:《综合知识测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辅助服务岗位二需加试操作,考查应试者驾驶能力及对道路、交通规章等熟悉程度。 (二)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七、办理相关手续 拟招聘人员报市人事局批准后,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招考政府聘用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字[2004]103号)文件规定,由国家统计局佛山调查队与确定的辅助服务聘用人员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国家统计局佛山调查队招聘辅助服务聘员报名登记表.doc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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