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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万宁市教师招聘方案公告
发布时间:2007-11-09 02:24:00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市政府决定采取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方式,在我市近几年来中等师范学校包分配的毕业生中招聘50名教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我省中等师范学校2002年前招收的部分师范类毕业生遗留问题的通知》(琼府办[2006]95号)精神,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和考核的方法,录用中等师范类优秀毕业生,经培训合格后安排到初中任教,充实和优化我市初中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教学质量。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1999年至2002年回我市报到待岗的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
     2、1999年至2006年回我市报到待岗的三年制和五年制的英语、美术、音乐、体育、计算机专业(统称术科)的师范类毕业生。
     上述招聘对象包括琼台师范学校、琼海师范学校、临高师范学校、海南外国语师范学校、东方师范学校(限体育专业)、海南民族师范学校以及由以上师范学校推荐就读海南师范大学五年制专科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万宁市户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4、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
     5、身体健康。
     三、招聘名额及学科设置
     (一)招聘名额共5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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