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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中科技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启事
发布时间:2008-05-04 20:53:00

华中科技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启事
一、招聘单位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招聘岗位  学生辅导员
三、岗位职责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全面实施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开展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学生德育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形势政策教育,道德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就业指导;指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目标、价值取向、思维方式、道德法制意识、良好的品行操守及健康的心理;

2、结合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开展日常管理和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的学风建设,做好综合测评、考核奖惩等工作;关心学习、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做好帮困助学工作,特别要关心生理、心理方面有障碍和疾患的学生:加强与任课教师及学生家长的联系,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3、深入学生的课堂和宿舍。辅导员每周至少要到学生课堂听课两次;专职辅导员工作前两年必须居住在学生宿舍,及时了解学生的各方面思想动态,更好的完成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4、指导学生党团建设,以党建带团建;指导学生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骨干,搞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5、学校及院系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聘条件

本次拟招聘3名本科生专职辅导员,以我校专业教师中选聘与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志愿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专业教师优先安排。

(一)专业教师选聘条件及要求

(1)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2)中共正式党员;

(3)在原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热心学生工作,个人积极申报,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

(4)专业教师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期限应不少于两年;

(5)对于从事辅导员且考核合格的,由学校人事处制定相关政策,在职称聘任等方面予以倾斜;

 

(6)期满后,经个人申请,可继续从事辅导员工作,也可重新应聘教师岗位。

(二)应届毕业生应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知识面较宽,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处于本专业前列;

(3)中共正式党员;

(4)身体健康。

资格条件

(1)本校应届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极为优秀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少数极为优秀的外校应届毕业生;

(4)在本科及研究生学历阶段均为“211工程”大学统招生;

(5)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校外应聘者应聘我校辅导员岗位,必须担任过院、系学生会主席或校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职务);

(6)年龄在26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岗位待遇  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办理
六、应聘者提交材料
考核前提交:1、个人简历;
2、《华中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表》(在人才招聘网下载专区中)
以上材料请从学校人才招聘网提交,并在截止时间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应聘院系学工组)。
七、应聘截止时间  2008年5月15日
八、联系方式
院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张老师 13098895650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王老师87792103  1309888916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郑老师87543684   13507112416)
学生工作处联系人:王学东、高珊
电话:027—87542428   87540201
人事处联系人:刘伟、杨露瑾
电话:027-8754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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