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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招聘人民警察简章
发布时间:2007-10-06 14:27:00
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简章
为满足年内开通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意见》(人发[2000]58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研究,决定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200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现将招考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计划:录用人数为150人(其中,男性143名,女性7名)。录用人员全部安排到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所属相关基层中队工作,即:新组建的怀新(怀化至新晃)、邵怀(邵阳至怀化)、醴潭(醴陵至湘潭)大队及潭耒(湘潭至耒阳)、耒宜(耒阳至宜章)、潭邵(湘潭至邵阳)、衡枣(衡阳至枣木铺)、常张(常德至张家界)大队基层中队。
二、报考对象条件
1、年龄在26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放宽到30周岁(即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男性要求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要求身高1.60米(含)以上;其中,篮球特长生要求身高1.80米(含)以上。
3、录用计划、职位要求及工作去向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0日至 12日,每天9∶00至17:00(中午不休息)。
2、报名地点:军凯宾馆前栋三楼(长沙市远大路132号)。
3、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身高测量。对具有文体特长的进行特长测试,凡不符合招考身高条件或文体特长的不予报名。
4、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以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5、职位录用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能小于1∶5,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调整录用计划数,体育、文艺、计算机及相关专业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应核减计划数,男性考生并入交通民警(10)职位,女性考生并入交通民警(09)职位。
6、2007年11月6日至8日,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务费收据到军凯宾馆前栋三楼(长沙市远大路132号)领取《准考证》。领证后如发现《准考证》内容有误,报考人员必须及时与省人事考试院联系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咨询电话:0731-4688383。
笔试、体检、体能测试、面试、政审、录用等环节均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
    7、本次考试录用信息指定公布地点为:在湖南省公安厅大门外右侧、湖南省公安厅机关二院(长沙市芙蓉区火星镇)、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大院及湖南省人事编制网(http://www.hnrst.gov.cn)、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pta.hnrst.gov.cn)公布。
四、笔试由2008年教师招聘网-www.jiaoshizhaopinwang.com收集整理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两科,分别按60%、40%的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07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时间为2007年 11月10日,考试地点及时间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于11月22日在考试录用信息指定公布地点公布。参考人员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3天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湖南人事考试院(地址:省委招待所1072室)申请查卷。查卷内容限于有无漏评、计分、登记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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