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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市农业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5-05 20:21:00
  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农科所实际情况,特就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制定本办法。 一、考试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考评、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组织与管理 招聘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农业局领导,市农科所具体组织,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三、招聘职位 招聘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共5个(详情见附表)。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5、身体健康。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组织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5日—5月16日(周六、周日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株洲市农科所政工科(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7号,株洲市农科所办公楼505室,联系电话:8828003,邮箱:zznkszgk@126.com, 联系人:曾晓兰)。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1个职位。由株洲市农科所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六、考试时间 暂定5月31日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10︰00—11︰30专业知识。 七、考试方法 1、此次公开招聘根据岗位不同的要求,采用笔试、面试和考核等方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只参加面试和考核。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40%)和专业知识(60%)。 3、面试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满分100分。 4、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未达到报考比例的原则上不开考。 八、招聘办法 1、笔试结束后由人事局、农业局、农科所将考试成绩按考生志愿从高到低进行排列后,在株洲农业信息网(www.zzsagri.gov.cn)及株洲人才网站(www.hnzzrc.com)公布。 2、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参加面试,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按面试的成绩排序并综合笔试及考核情况后,由市人事局、市农业局与市农科所根据招聘职数确定聘用名单,并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的通知要求,体检合格者,将聘用名单在株洲农业信息网、株洲人才网上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3、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08年株洲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 历 年 龄 专 业 性别 备注
1 水稻研究室科研人员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30岁以下 水稻育种(作物育种或遗传育种)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优先
2 蔬菜研究室科研人员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30岁以下    菜
3 办公室文秘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30岁以下 文秘或新闻
注:年龄30岁以下指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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