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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安县海安开发服务中心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7-09-17 13:05:00
海安开发服务中心招考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海安开发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计算机和英语岗位工作人员各1名。
二、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学历要求:
计算机岗位:全日制普通院校软件工程、电子信息、计算机工程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及其以上学位,并具有5年及其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
英语岗位:全日制普通院校英语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及其以上学位,并具有英语六级及其以上等级证书。
3.年龄要求: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内)。
4.身体要求:健康。
5.其他要求:住房自理。
三、招考方法
招考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由县人事局、海安开发区管委会共同组织实施。
(一)考试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包括政治、语文)和专业知识(70%)。
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考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体检和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考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取得参加体检资格的人员。体检标准按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事局会同海安开发区管委会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政审。
(三)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以上录取办法中,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分高者优先,仍不能区分时,以专业知识分高者优先。录用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人员为全民事业人员身份,执行事业人员工资及其待遇。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凡被录用人员工作未满5年的,不得异地或异单位调动。
四、报名须知
报名时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并各备复印件一份,同时携带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和报名费100元(体检费自理)。社会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间:2007年9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县人事局(县城中坝南路10号)四楼会议室。
取得笔试资格人员名单公示时间:2007年9月19日~9月25日。
公示地点:县人事局公示栏(人事局一楼大厅)、县人事局网站。
笔试时间:2007年9月28日上午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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