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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大学法学院招聘教学秘书信息
发布时间:2007-09-21 14:50:00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学秘书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下列岗位人员:
岗位:法学院教学秘书
岗位职责:
1、日常教学的管理,负责教学计划的实施,教务处下达的关于教学工作的安排等。
2、保持与教务处的密切联系,做好教师与教务处之间的信息传输工作,及时、准确的传达教务处下达的通知,保证法学院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3、协助法学院领导做好教学计划的修订、申报,组织教学项目和教学奖项的申报,做好教学检查、评估等工作,高质量的完成教学管理工作。
岗位要求: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并熟悉教学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和网络。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取得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4、年龄在35岁以下。
5、具有高等学校教务管理经历者优先考虑。
招聘对象:校内外人员
凡有意应聘者请于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前将个人简历送至南京大学法学院(逸夫管理科学楼806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3597131。
南京大学人事处
200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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