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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市公安局金巢经济开发区分局招聘公安辅警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7-11-07 14:23:00
因工作需要,经抚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公安局金巢经济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男性公安辅警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录用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教组织记录;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第一学历必须是高中或中专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7日后出生的),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两眼裸视在4.8以上;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党、团和行政纪律处分的;
(2)因各种问题立案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的;
(3)受过劳动教养、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4)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
三、报考办法
1、公开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及近期免冠同底彩色1寸照片4张。
2、报名时间。2007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大厅(市伍塘路中段,乘7路公交车可至)。
4、报名费10元,考试费90元(每科目30元)。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5:1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指标。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根据报考条件在报名时进行初步审查,明显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
2、笔试。采取统一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共三份试卷,每份试卷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公安基础知识》,以上三项科目各占总成绩的25%。
3、面试。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问答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求职动机,专业知识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卷面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5%。
4、体能测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试项目共四项,其中两项达标即视为合格。
5、体检与政审。体能测试合格者依照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6、公示。对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其报考资格条件、现实表现有问题反映的进行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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