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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凤城市农村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7-09-30 01:03:00

凤城市关于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事厅、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辽宁省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生计划的意见》(辽教发[2007]053号)精神,现将我市农村中小学招聘教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原则
(一)招聘对象
1、凤城户籍2005—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三支一扶计划”、“辽西北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中服务期满回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3、2005—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数量
2007年首批招聘的农村中小学教师数量为40名左右,学科涉及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音乐、美术、体育、微机和小学班主任。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
2、热爱农村教育事业,自愿到农村学校任教;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大学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处理;
4、具有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学历、资格和工作能力;
5、具有履行教师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公开竞争,择优招聘的原则;
3、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三支一扶”、“辽西北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中服务期满回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通过《凤城教育网》、《凤城教育报》、《凤城通讯》及新闻媒体播发广告,告知毕业生应聘教师事宜。报名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进行,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学科或岗位。报名时提交: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三张。“三支一扶计划”、“辽西北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中服务期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需提 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每人需交纳报名费150元。

2、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12日,地点在市教育局人事科。
3、资格审查。由教育局负责初审,人事局负责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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