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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粮食局所属青岛市粮油质量检测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7-10-20 00:24:00
青岛市粮食局所属青岛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青岛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硕士研究生学历,化学分析、食品检验及相关专业毕业,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制度,公德意识较强,职业道德良好。
2、具有长期承担高强度工作的体力和应急处理粮油食品安全突发事项的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区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已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过公职、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
报名应聘须通过考试、考核、体检、政审等程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0月25-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2、 报名地点:青岛市粮食局(青岛市辽宁路65号)701室。联系人:李世训 咨询电话:83813075
青岛市粮食局网站地址:http//:grain.qingdao.gov.cn
3、应聘人所学专业应与招聘职位规定专业范围一致。报名时需提交: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及其它证明材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注姓名)。
4、经现场资格审查认定无误的,填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5、领取准考证时间: 10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操作考试和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必须的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笔试、操作考试和面试各实行百分制计分,分别按30%、30%、40%计入综合成绩。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通用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能力等。笔试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集中考试和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10月31日,地点在市粮食局8楼会议室。
笔试成绩在青岛市粮食局网站公布。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3倍的人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取进入操作考试和面试的人员。笔试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人数3倍时,参加笔试的人员均可参加操作考试和面试。
2、操作考试
操作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操作技能。
操作考试时间为11月12日,地点在青岛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青岛市四流南路64号甲)。
操作考试使用气相、液相色谱测定仪器等,专家和技术人员现场跟踪评分。
参加操作考试前一并收取操作考试和面试考务费,标准是每人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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