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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区教育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8-08-25 01:32:00
按照《日照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精神,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2008年拟公开招聘一批小学教师和区教育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共招聘小学教师和区教育信息中心工作人员24名。 小学教师22名: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2名、音乐3名、体育3名、美术3名、信息技术3名,其中招聘在职优秀教师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各1名。 区教育信息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体貌端庄。 4、 具备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生须有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具有开发区常住户口(或开发 区生源)及现在我区代课的教师报考可放宽至专科学历;就业报到证须在有效期内;在职优秀教师报考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未就业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71以后出生),在职优秀教师应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371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0岁(196871以后出生)。 6、报考区教育信息中心工作人员,须为男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同类专业毕业,全日制理工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有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小学教师 1、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基本理论及报考学科岗位所必需的知识与能力。 2、讲课。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讲课人选。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需交面试费70元。讲课主要考核考生的教学理念、新课程实施水平、对教材的把握和理解、教学方法的选择与运用、教学基本功及技能展示等。讲课成绩由评委组评判。 讲课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出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并张榜公示。 3、笔试时间:8月2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开发区中学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考区教育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考试单独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进行体检、考察。 四、聘用 1、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3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8年8月24日至2008年8月2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 报名地点:开发区教育局政工科(太原路开发区中学校内); 联系电话:0633-3600062 (三)报名时, 毕业生需携带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优秀教师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 格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县级以上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2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考试费80元。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报名。   日照经济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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