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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水利技术学院、山东水利职工大学初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08-09-20 02:04:00

山东省水利厅属省水利技术学院、省水利职工大学公开招聘初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和《关于2008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6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2008年度省水利技术学院、省水利职工大学第二批公开招聘初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省水利技术学院公开招聘11个初级专业技术教师岗位,省水利职工大学公开招聘2个初级专业技术教师岗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及资格条件见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按招聘信息要求报名,并提交以下应聘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获奖证书、发表科研论文和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对于已婚人员还须提供家庭情况。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截止到2008年10月8日。
(2)资格审查
学院组织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并通知其参加考试。


2、考试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专业试题满分100分,时间2小时,由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从笔试成绩通过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学院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根据面试成绩确定。
面试采取答辩和试讲两种方式进行。答辩主要考察师德修养、个人素质、能力、语言表达、岗位专业知识等,试讲内容由学院指定。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3、考核与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如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组织考核、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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