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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07-11-08 01:14:00
2007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考选大中专毕业生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建设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推进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今年我市继续在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采取公开考试择优选用的办法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现将考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选用的范围和条件
2005年-2007年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系高中或初中毕业直接考入普通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者可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
4、毕业后未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且在派遣期内(根据泰政办发[2002]38号文规定,即2005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毕业生);2007年应届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经协议单位同意也可参加本次考选。
5、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和其它要求;
6、报考市属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职位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大专及以下学历毕业生,限泰安市生源。
 
报名时需持《毕业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市直事业单位考选毕业生报名登记表》,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黑白照片2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考务费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城市特困职工家庭考生凭市总工会颁发的《泰安市特困职工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由考选办公室审核确定后,可减免报名考务费。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1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试讲),笔试内容:非师范类非医学专业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医学专业为《卫生与医学基础知识》;师范类专业为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及相关专业知识。面试(试讲)主要测试从事报考职位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适应能力。
1、笔试
笔试时间为11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考点在泰城设置。具体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试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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