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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大学招聘“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信息
发布时间:2007-10-07 00:58:00
烟台大学是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共同援建的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创建于1984年。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现已建成48个本科专业,53个硕士点,涵盖9大学科门类,1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1个省级研究院。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5千多人。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 人,专任教师1100余人,其中博士学位教师占26%。
我校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面向海内外诚招杰出人才。
一、招聘学科
民商法学。
烟台大学民商法学是山东省一流、国内有重大影响的学科,先后被批准为山东省“九五”重点学科、“十五”期间强化建设的重点学科。两名成员先后受聘担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立法顾问。1名成员被评为“首届全国百名教学名师”。近5 年来,该学科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20余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5项。获得省部级奖励12项,其中司法部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该学科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 。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学术造诣深,主持过重大科学研究工作,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
(4)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能力和水平;
(5)具有博士学位,国内应聘者须具有教授职务,境外应聘者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首次受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6)聘期内原则上每年累计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对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可采取岗位聘用、项目聘用、任务聘用等方式引进。
三、待遇
(1)特聘教授在聘任期内享受山东省提供的特聘教授岗位津贴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同时享受学校的岗位津贴以及按国家规定提供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
(2)聘期内为特聘教授所在学科提供50万元人民币的学科建设经费、为特聘教授提供每年10万元人民币的科研活动经费,并积极协助特聘教授申报国家和省部级课题;
(3)特聘教授所带学术团队的学术骨干在聘任期内享受岗位津贴每年5万元;
(4)提供科研所需的办公室及科研工作条件;
(5)聘期内,学校为特聘教授提供120平方米住房一套以及必要的生活条件;正式调入我校工作的,按学校人才引进政策兑现相关待遇,并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等问题,其他工作、生活方面的待遇面议。
四、应聘所需材料和应聘程序
(1)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专家)人选登记表(一份A4纸双面打印,并附电子文档软盘1张);
(2)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材料(包括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和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工作简历)和配偶、子女的简要情况材料;
(3)提供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申请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的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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