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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兖州中学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7-11-12 00:35:00
我市部分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0名教师,根据《济宁市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精神,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已在我市报到并具有兖州市常住户口未就业的毕业生(不包括定向、委培生和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教师岗位的设置按高中、初中、小学、职业教育四类统一设置专业岗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现象。
  2、报考高中教学岗位的应具备师范类或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小学教学岗位的应具备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或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职业教育教学岗位的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3、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4、年龄3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⑴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⑵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4张。
  2、报名时,先在领表处领取《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并如实填写,然后持有关材料到资格审查处进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类别岗位。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凭《报名登记表》到缴费处缴纳考务费。报名结束后,持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考务费收取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务费收取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专业能力测评考务费每人70元。
  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评。
  1、笔试。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时事政治、写作、教师法。满分2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所报类别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评人员,并进行公示。
  2、专业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评主要测评教学能力,教学能力测评分为说课和面试两部分,两部分结合起来一并进行,时间不超过20分钟,满分200分。说课主要考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
  考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评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考生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所报类别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进行公示。报考同一类别岗位的考生,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下列顺序确定:(1)学历;(2)专业能力测评成绩;(3)笔试成绩。
  (三)体检
  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因体检不合格致使聘用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可按所报类别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四)岗位选择。
  1、按所报类别岗位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个人自愿选择对应岗位。
  2、报考同一类别岗位的考生,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下列顺序选择对应岗位:①学历;②专业能力测评成绩;③笔试成绩。
  3、个人选择对应岗位一经确认(签字),即不得更改,否则视为弃权。
  (五)聘用。体检合格且选择对应岗位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事局颁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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